老板把我从经理变成门卫怎么办?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2013-12-12 日期:2014-02-21 浏览

【案例】:

李某与一家具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李某担任生产管理工作,现在该公司已工作了五年,最初一直担任生产部经理一职。2010年8月,因为生产部门的产品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李某被老板叫到办公室后,就被老板不问青红皂白地臭骂了一顿,李某无法忍受就与老板争执起来。第二天,李某接到人事部通知,让李某去做门卫,该怎么办?

【以案说法】: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法律或劳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确实因工作需要可以调动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事先与职工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擅自变更劳动者岗位,是违法的。

【教您几招】:

如今打工已成为每个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获取收入的一种普遍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普遍感觉到老板的权力很大,遇上案例中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反省或沟通。现实中每个人都有冲动的时候。人在冲动的情况就会做出一些异于情绪正常情况下的行为,比如上述案例中那位老板的行为我们就可以认定为是冲动惹的祸。对于上述情况在事后思考当时自己的言行是否有不对之处,如果确实有错,向对方真诚的道歉是可以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劳动者如果觉得自己确实也有一定过错,可主动向老板伸出橄榄枝,这样也给老板一个台阶下,使得矛盾圆满解决。

搜集证据。大家都知道打官司需要证据,但证据的取得对于劳动者来说相对比较困难。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处在弱势地位,对于很多证据材料都是由用人单位掌控的。劳动者在平时工作中就要多留个心眼,对于用人单位发放的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注意保存一份。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后,手中握有相关的证据非常重要。

依法维权。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案例中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议一致即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已违法。劳动者可以依据用人单位未能提供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